2008年10月3日星期五

随笔36

(为一场不应该错的错误道歉)

X以我70岁的年龄,在东区文坛”(假如被认同的话)是起步最迟的一个,怎不是呢?许多年龄比我小十多廿岁的文友,老早巳是印度尼西亚日报或更前期的报刊的撰稿人,而我只是在千岛日报刊出后才拿笔杆作脑子运动的。所以,在表达上的幼稚、记忆里的错误,在所难免。

可能由於职业环境的影响、或学识范围的局限,我下笔难免粗糙率直,令到有部份人士对我不满,但也赢得弱势体群对我同情与赞许。我也明白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,万一我言行有所失误,也会被读者们所遗弃的

自从阿蕉去世后,在东区文友协会出版的文苑季刊里,我被请协助阅稿,范围只在於文字上的修饰及必要时提供一些意见,至于稿件的取舍等则我无关了。即使如此,也引起一部份前辈对我不满。

615日出版的第14期季刊里,发生了一个不应该错的错误:不知如何把对文章的意见(仅止于编委的题外话)冠上了白衣人语刊出。虽然文苑的编委们争相负责。但我自认祸源由我,不必待查证错误属谁,便即刻致电该文作者道歉。在对方认为覆水难收,不是对不起三个字就可盖过的不谅之下,我愿登报道歉,但为文协编委劝阻。事后虽经文协副主席、编委范忍英致电道歉,也还不谅。

无可否认,这失误对该文作者损伤太大了,我特别在这里为我的轻率与不智而道歉。只不知这道歉是不是又错了。2007-6-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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