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1月25日星期日

“人跪狗”案与道德重整

2004年11月16日安徽省合肥市计程车司机戴某(30多岁),在合肥美菱大道撞死了一只横过马路的狗,当场被狗主杨某(20多岁)与朋友陈某(20多岁)叫车子停下,将戴某从驾驶室内拉出,并对他拳打脚踢,致戴某跪地求饶。随后,杨某等又将他带到路边花坛,交涉赔偿事宜,在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后,再次将戴某拳打脚踢,并勒令其向死狗跪拜。
2004年12月6日,戴某以自己身体健康与人格尊严受侵犯为理由将杨某诉至法院,2005年3月19日,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对一度轰动全国的“人跪狗”案作出一审判决:狗主杨某因侵犯他人人格权,被判当面向戴某赔礼道歉,并赔偿戴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和物质损失339.2元。(资料来源节录自《人民日报》2005年3月20日)
事情是告一段落了,但却不禁使人联想起上世纪20年代旧中国时期,上海法国租界里公园门前挂上一块“华人与狗,不许入内”的告示,闹得全国哗然,至今印象犹深。但那是当时中国国势极弱,是帝国主义者对中国人的羞辱。今天,中国人民已经站起来了!中国国势强大了!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!但竟然发生比帝国主义者对中国人更甚的羞辱,是自己人对自己人的羞辱,且对人格尊严的羞辱几乎是达到了极点!5000元虽然是等于一个下岗工人退休金的半年总和。但比诸挥金如土,在香港旅行时把2000港元一客的鲍鱼也当常餐,在西湖动辄三四万元一席帝皇宴的中国豪客而言,5000元不过是盆中的几片肉罢了。由此一“小”案(比诸许多大贪污案,这只是“小”案)联想起去年的“宝马(BMW)撞死人”案等,希望当局重视这一类由道德沦亡而引起的心态,不要只“向钱看”而忽略了人文教育之复兴与道德之重整。
稿成待发,接到《千岛日报》传来前中国新闻社广州副社长张宝锵(夏木)老师的讯息;他说将对我“寻找失去的天空”诸稿作进一步阐释,将在《千岛日报》的“中华文化”版里,“诸子百家从谈”栏中,逐篇分析说明儒学在历代的演变,以至近代、现代的遭遇(包括五四运动),和目前的道德重整等。我在此多谢张老师对我“抛砖引玉”的回应,更希望张老师为我们解说“礼记”里《礼运第九章》的“礼运大同小康”章节。使我们能了解以前高喊过的“世界大同”,今天憧憬着的“小康社会”里“大同”与“小康”是什么?这里,我先致谢了。也请读者们一齐留意春风化雨的泽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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